去医院看了医生,取完药,带回家的药品您都把它们放在哪了?药品的正确存放很重要,如果保存不当,药品不仅不能治病,反而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哪些药应该放冰箱?说明书上的“常温”“阴凉”处到底是多少度?“遮光”和“避光”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药品的存放要求。
一、药品储存的光线要求
遮光是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适宜黑色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避光是指避免日光直射。
二、药品储存空气要求
密闭是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是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是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侵入并防止污染。
三、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一般来说,药品要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四、药品储存湿度要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储存药品的相对湿度为35%—75%。
五、常见的药品存放误区
1.一股脑儿全放在冰箱。
药品说明书【贮藏】项中要求冷藏的药品需要放在冰箱冷藏,如未开封的胰岛素、部分活菌制剂等。而糖浆剂、混悬液、滴眼液等液体制剂,以及片剂、颗粒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则不能放在冰箱保存。
2.所有药胡乱地放在一起。
不同的药品存放要求的条件不一样,应根据药品的不同贮藏要求,分区存放才更加科学。成人药和儿童药混放在一起也不安全,因两者可能名称相同、外观相似,但规格不同,如果家长错误地将成人的药物给儿童服用,可能会产生不可逆转的伤害。
3.为了节约空间,脱掉了药品的“外衣”和说明书。
不要为了节省收纳空间,而将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丢弃,因为时间久了你可能就会忘了药品是不是已经过期,药品该怎么使用;此外,丢弃原包装还会影响药品稳定性及药效,不同药物混在一起,也容易串味甚至发生反应。
4.吃不完的药舍不得扔,下次继续吃。
药品开封后的药品的有效期可不单纯是包装盒上的有效期哦!切记!药品的有效期与开封日期有关!
袋装颗粒剂、散剂(板蓝根颗粒)开启后当天使用;门诊开具的非密封拆零片(维生素C)不超过7天;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耳用制剂开启后1个月内使用; 密封代煎中药冷藏14天,开启后必须当天使用; 配合滴管使用的液体制剂(儿童布洛芬混悬液)开启后1个月内使用; 中药合剂、口服糖浆剂(丙卡特罗口服液)开启后冬天3个月内使用,夏天1个月内使用; 瓶装片剂、胶囊剂开启后6个月内使用。
5.过期的药品随便扔掉。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我们来看一看药监局的回复:
六、药师建议
1.药品的存放一定要按照说明书【贮藏】项下要求的条件。
2.准备一个专属的小药箱很有必要,但要按照不同药品的存放条件分区放置。
3.药箱的摆放位置也要讲究“风水”,一般情况下,药箱应放在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远离卫生间、厨房等潮湿的地方,避免阳光的直接暴晒。
4.有儿童的家庭,一定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作者介绍
赵贝,周口市中心医院抗肿瘤药物专业临床药师,主管药师,药理学硕士。从事医院药事管理、药品质控及临床药学工作,擅长医院药品的管理、常用药的用药交代、用药教育、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目前是河南省药学会药物服务专委会委员、河南省抗癌协会肿瘤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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