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口市中心医院住院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了
发布人:李鹤  发布日期:2023-05-08

周口市中心医院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须知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函〔2019〕54号),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可在我院结账处由我院垫付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相关费用,完成直接减免。

一、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用血时,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二)献血者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减免对象及范围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减免对象: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三、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

3.住院发票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住院发票。

2.献血者和用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附件1)登陆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所选血站的官方网站下载)。

四、直免窗口

人民路院区1号楼1楼结账处1号窗口

文昌路院区门诊楼1楼结账处1号窗口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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