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门诊智能发药机(瑞驰-ZH100-6)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25-11-25 来源:周口市中心医院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门诊智能发药机(瑞驰-ZH100-6)维保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

(三)采购预算:42万元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服务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应如实提供,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列入医院“不良记录行为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年内参与院内采购活动。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除外)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四)近三年内或公司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6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七)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八)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及商业信誉。(可提供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九)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十)厂家维修保养授权书。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周口市中心医院采购办(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

(三)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提供本采购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证件要求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新成立不满一个季度的供应商(限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六条完税证明改为公司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七条改为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在开户行开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日期之后)。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七条中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没有二维码必须提供原件。

(四)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4-8269112  

办公室地址:周口市中心医院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