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三方”)受周口市中心医院委托,现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明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工作的法医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医院安排,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医学、生物学、生命科学、遗传学、生物技术、化学类、药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具备5年及以上法医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2.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法医病理岗位:执业范围需包括但不限于0101死亡原因鉴定等。
4.法医物证岗位:执业范围需包括但不限于0401个体识别、0402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0403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等。
5.法医毒物岗位:执业范围需包括但不限于0502挥发性毒物鉴定(仅醇类鉴定)等。
三、数量
法医病理岗位2人,法医物证岗位1人,法医毒物岗位1人。
四、待遇
获聘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结合个人学历、职称发放工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kszxy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七、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免费体检,身体情况不符合工作岗位需求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
九、纪检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周口市中心医院和第三方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94-8269018、8269020(黄老师)
0394-8269113(刘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394-8269107(监察室)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