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就诊流程通告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1-14

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就诊流程通告


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需求,特别是孕产妇和患病婴儿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就诊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孕产妇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

一、线上服务

咨询电话:

产  科:0394-8269149

围产期保健门诊:0394-8520588

儿  科:0394-8208277

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0394-8208157

新生儿科(NICU):0394-8269063/8208151

儿童保健科:0394-8269611

儿童康复科:0394-8208113

1.通过举办线上孕妇学校、互联网门诊、手机APP、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检测和居家防护。

2.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3.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避免过早住院。条件允许的孕产妇满39周每两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为住院做好准备。

4.严格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对于高危妊娠管理对象、异常新生儿等,坚持电话随访,必要时来院就诊。

二、平诊孕产妇、儿童、新生儿就诊程序

1.我院为平诊就诊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包括电话预约(96669、0394-8269240)、河南省预约平台(电话118114)、医院微信和支付宝公众号、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患者来院就诊可提前进行预约,减少就诊等待时间和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就诊时请遵守“一人一诊一室”制度,在候诊区等待时请与周围人员保持一米距离,勿擅自闯入诊室,禁止门诊就诊患者进入病区就诊。

2.医院入口卡点及预检分诊实行孕产妇就诊绿色通道、儿童和新生儿就诊绿色通道,减少孕产妇、儿童、新生儿在预检分诊处滞留时间,彻底杜绝因疫情防控造成孕产妇及婴幼儿生命危险。

3.新冠疫情期间,受陪护人员数量影响,我院导诊人员和志愿者将积极为孕产妇、儿童提供所需服务。 

4.门诊就诊后如需住院者,由门诊坐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凭患者及陪护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办理入院手续。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就诊相关要求

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请前往我院急诊科就诊,由急诊科、妇产科和儿科医师进行评估,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如需住院,则按照我院急危重症患者就诊流程,根据患者病情危重度,收入急诊三楼RICU、四楼EICU或东院区过渡病区进行过渡,如患者需急诊手术,则在东院区手术室进行手术,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入相关专科进一步诊治。

四、来院患者就诊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及时报备行程及活动轨迹,来院就诊患者及陪护请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行程码”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根据分诊人员分诊就诊。

2.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得随便前往其他病房和其他住院楼层,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在院内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多开窗通风,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

3.建议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牢人群免疫屏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和)绿码或(和)无流行病学史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住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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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和)红、黄健康(行程)码或(和)有流行病学史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住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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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人民路东段

咨询电话:0394-96669

急诊中心:0394-8269120 新生儿接诊电话:0394-8520878

门诊热线:0394-826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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