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就诊流程通告
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需求,特别是孕产妇和患病婴儿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就诊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孕产妇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
一、线上服务
咨询电话:
产 科:0394-8269149
围产期保健门诊:0394-8520588
儿 科:0394-8208277
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0394-8208157
新生儿科(NICU):0394-8269063/8208151
儿童保健科:0394-8269611
儿童康复科:0394-8208113
1.通过举办线上孕妇学校、互联网门诊、手机APP、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检测和居家防护。
2.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3.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避免过早住院。条件允许的孕产妇满39周每两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为住院做好准备。
4.严格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对于高危妊娠管理对象、异常新生儿等,坚持电话随访,必要时来院就诊。
二、平诊孕产妇、儿童、新生儿就诊程序
1.我院为平诊就诊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包括电话预约(96669、0394-8269240)、河南省预约平台(电话118114)、医院微信和支付宝公众号、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患者来院就诊可提前进行预约,减少就诊等待时间和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就诊时请遵守“一人一诊一室”制度,在候诊区等待时请与周围人员保持一米距离,勿擅自闯入诊室,禁止门诊就诊患者进入病区就诊。
2.医院入口卡点及预检分诊实行孕产妇就诊绿色通道、儿童和新生儿就诊绿色通道,减少孕产妇、儿童、新生儿在预检分诊处滞留时间,彻底杜绝因疫情防控造成孕产妇及婴幼儿生命危险。
3.新冠疫情期间,受陪护人员数量影响,我院导诊人员和志愿者将积极为孕产妇、儿童提供所需服务。
4.门诊就诊后如需住院者,由门诊坐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凭患者及陪护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办理入院手续。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就诊相关要求
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请前往我院急诊科就诊,由急诊科、妇产科和儿科医师进行评估,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如需住院,则按照我院急危重症患者就诊流程,根据患者病情危重度,收入急诊三楼RICU、四楼EICU或东院区过渡病区进行过渡,如患者需急诊手术,则在东院区手术室进行手术,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入相关专科进一步诊治。
四、来院患者就诊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及时报备行程及活动轨迹,来院就诊患者及陪护请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行程码”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根据分诊人员分诊就诊。
2.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得随便前往其他病房和其他住院楼层,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在院内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多开窗通风,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
3.建议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牢人群免疫屏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和)绿码或(和)无流行病学史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住院流程图
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和)红、黄健康(行程)码或(和)有流行病学史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住院流程图